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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4-14 10:56

朝阳区征集2025年度支持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项目,最高1000万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推动朝阳区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数字医疗领域各类创新主体在朝阳发展,现公开征集《朝阳区关于支持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2025年度支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1-30日17:00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数字医疗产业相关科技创新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支持推动信息技术(IT)+生物技术(BT)融合发展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支持产学研用主体联合申报。

三、征集方向

1.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药物研发

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围绕创新药物研发的关键技术和关键环节,开展新算法设计及优化、功能预测、基因编辑设计、递送载体构建、自动化高通量筛选等药物创新研发和验证评价,对在朝阳区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项目,根据项目成效,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

2.支持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辅助治疗产品开发

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发具备鉴别诊断、性质判定等功能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以及针对临床诊疗需求,实现手术规划和治疗决策等功能的人工智能辅助治疗产品,对产品技术、性能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产品,最高支持额度不高于500万元

3.支持智能化高端医疗装备和医疗器械发展

支持手术机器人、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IVD)产品、基因检测与合成设备、手术治疗及生命支持设备、中医诊疗装备、智能医疗软件等智能化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创新或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的,单个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的,单个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首次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在朝阳区产业化的医疗器械产品,单个产品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企业或科研机构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对现有高端治疗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或独立软件开发,实现关键工艺优化和性能参数提升,对临床前完成工程化样机研制、独立软件定型并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检报告的产品,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200万元

4.支持中医药领域数字化

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名老中医诊疗思想、中医药辩证逻辑和诊断规律、经典名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等内容,开展中医药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对形成的中医临床诊疗平台、中医药数字化循证服务平台、中医药研发和验证平台等项目,根据与中医药专家诊疗结果匹配度,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5.支持医药健康数据开放应用

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围绕医疗数据标准的制定、数据应用先行先试、数据开放共享、数据交易、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依法依规开展医药健康数据相关业务。根据数据规模、数据质量和应用效果,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6.支持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医药健康管理和服务

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疗领域、药企全生命周期业务、可穿戴设备及健康应用程序(APP)、医疗保险业务等方面,开展各类管理服务,对在实现早筛早诊、精准医疗、加速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等方面,具有显著价值和贡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7.加大人才引培力度

支持医药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集聚创新创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产学研用主体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对于申请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数字医疗相关项目立项的,按照获批资助额度2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学科带头人、战略科学家、首席医学官、企业创始团队、优秀青年人才以及AI医疗专家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人才认定、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人才服务。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各类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定向人才输送通道,加强对产业发展紧缺的复合人才、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政策兑现”栏目选择相应事项进行申报。纸质版材料待通知后提交。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附件1《朝阳区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方案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包括总要求及申报项目类别要求),并按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相关内容不一致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三)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本政策项目: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处理完成相关情况。2.信用中国及信用中国(北京)网站里企业有严重负面信息或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里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朝阳区关于支持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2025年度支持项目申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