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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2-25 09:05

石景山区2023年度创新资金等申报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3年度石景山区创新资金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区域创新发展生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符合区域产业定位的企业或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石景山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开展相关政策支持资金、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符合区域高精尖产业方向的企业和机构等。申报主体须在石景山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石景山区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支持事项

  1.依据企业或机构经营规模、创新能力、产出效率等指标开展综合评估,经认定,给予创新资金奖励。

  2.依据引入企业或机构综合评估情况,给予招商中介机构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单位应于2024年12月26日18:00前完成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单位统一登录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qyfw.bjsjs.gov.cn/#/login)在线填写申报信息,电子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打包上传,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兑现操作手册》。

  五、工作要求

  (一) 申报材料信息填写完整且纸质材料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擅自篡改相关报表信息,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已获得的支持资金须退回。

  (三)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六、特别说明

  1.申报单位统一通过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包上传申报材料,同时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址)4层410室(请走中心一号门,进门后右转,在2号电梯厅乘坐电梯),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

    2.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12月26日18:00前完成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北京市石景山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xls
附件2 申报表格模板.xls
附件3 中介机构备案表.doc
附件4 石景山区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认定登记表.docx
附件5 申报咨询电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