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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1-14 13:42

雄安征集国家科技计划2024年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储备项目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关于征集国家科技计划2024年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科技创新作为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的根本,着力打造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重要策源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调动优势创新资源向雄安集聚支撑高质量发展,带动雄安各类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充分展现技术成果,现公开征集2024年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以下简称“雄安专项”)储备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发挥雄安专项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作用,围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中的紧迫性、前瞻性科技需求,吸引和集聚国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和高端人才开展科研工作,落地转化科研成果,为雄安新区注入高质量科技元素提供有力支撑。

  二、征集要求

  (一)范围要求

  重点聚焦空天信息与卫星互联网技术、时空信息服务、低空经济、新一代信息与软件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新材料与高端制造技术、城市开发建设与管理、绿色低碳、地下空间等领域。

  (二)对象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雄安新区注册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院、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或根据非首都功能疏解安排部署,以非法人机构形式在新区落地的疏解单位。

  2.申报单位管理规范,业务及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3.申报单位在新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科研场所并持续运营,有满足项目正常实施所需的基本资金、基础和条件,有常驻工作人员,无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备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5.鼓励项目主体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鼓励结合行业发展技术瓶颈提出项目需求。

  (三)项目要求

  1.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应明确,已获得财政经费支持的相关技术及研究内容,不得再重复申报。

  2.项目在2024年启动,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3.项目需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性和示范应用性,具有清晰、可量化的目标及考核指标。

  4.企业作为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经费进行配套,自筹经费与申请财政科技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

  5.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鼓励各单位、各项目间开展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技术难题。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通知的受理时间和条件等要求提交所有申报材料。

  2.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组织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齐备情况进行预审核,并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

  3.拟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正式申报书。

  4.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委托雄安专项管理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雄安专项有关要求和评审结果,按程序确定年度项目立项安排建议。

  四、提交要求

  请将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储备项目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的《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储备项目申报书》(附件2)Word和PDF版本、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项目落地承诺书(附件3)、项目落地方案说明(附件4)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单位+项目名称,发送至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外网邮箱:xakjzx@126.com。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562078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六、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材料内容须真实客观有效,如存在虚假填报等情况,项目视为无效。

  2.科研诚信要求贯穿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凡发现或通过举报发现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申报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冒用其他单位名义、冒用他人或其他单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科研项目申报的代理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改革发展局无关。

 

       附件

1.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储备项目汇总表

       2.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储备项目申报书

       3.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项目落地承诺书

       4.项目落地方案说明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