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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0-31 09:12

石景山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申报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申请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景山区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现对2023年度、2024年度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政策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高校、科研院所注册平台型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并形成集聚效应的,经评估,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每年补贴租金总额的50%,连续补贴三年,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首次评估获得支持后,第二、三年均须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可获得当年补贴。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运营单位由高校、科研院所(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设立,依法注册并纳税且具备固定运营场地;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惩戒“黑名单”;

  3.以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应有明确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模式;

  4.科技成果转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同时可以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场地,包括年度对外开放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公共实验室/服务平台、会议室等;

  5.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本科及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50%;

  6.申报年度内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2场以上或覆盖参与人数超过200人次;

  7.申报年度内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吸引10家(含)以上企业新注册(迁入)入驻;

  8.对设立相关产业发展基金或科创发展基金的申报单位,予以优先支持;

  9.对承接北京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申报单位,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材料

  1.《石景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房租补贴)》(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附件3-1);

  2.申报单位章程(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

  3.申报单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以及缴纳的房屋租金的记账凭证、发票和支付凭证;

  4.申报年度内举办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场次、人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

  5.申报年度内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科委登记的技术合同或成果转化相关协议);

  6.申报单位入驻企业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附件3-2),并按顺序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与入驻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7.申报单位相关产业发展基金或科创发展基金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

  8.申报单位承接北京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和活动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

  9.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并填写《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3);

  10.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附件3-4)。

  四、征集时间

  电子材料截止报送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到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现阶段申报单位统一通过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包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申报操作手册》,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信息,对于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问题,一经发现,将被纳入失信记录。

  六、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010-68863654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8699153

  (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附件:

  3-1.石景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房租补贴)

  3-2.入驻企业基本信息表

  3-3.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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