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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0-31 09:10

石景山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申报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申请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推动企业积极转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并开展产业化落地,根据《石景山区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现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支持政策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对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评审,给予项目标的额20%的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单位;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惩戒“黑名单”;

  3.项目的核心技术应属于高精尖产业领域,且拥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或新技术新产品证明;

  4.项目的核心技术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5.项目应有明确的转化模式,有成熟的转化产品,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有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6.高校、科研院所(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与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完成人实施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不包括在本系统、集团内的转化项目),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合同,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

  7.企业于2024年1月1日之后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并实施,且2024年度该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或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2.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且已完成认定登记(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支持资金申报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见附件3-1);

  4.科技成果转化销售收入明细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见附件3-2),以及相关佐证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许可证、第三方质量性能检测报告等;销售合同;销售收入对应的记账凭证、税务发票、收款凭证;

  5.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并填写《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3);

  6.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见附件3-4)。

  四、征集时间

  电子材料截止报送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到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现阶段申报单位统一通过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包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兑现操作手册》,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信息,对于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问题,一经发现,将被纳入失信记录。

  六、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 010-68863654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8699153

  (工作日09:30-11:30,14:00-17:00)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附件:

  4-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支持资金申报表

  4-2.科技成果转化销售收入明细表

  4-3.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4-4.承诺书

 

关于申请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