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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0-31 09:08

石景山区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持资金申报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申请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景山区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现对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持政策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对科技服务机构新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评审,按项目标的额的5%,给予年度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二、支持对象

  资金支持对象主要为科技服务机构。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京发〔2017〕27号)中《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科技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科技服务机构是指提供科技金融、工程技术、研发、设计、创业孵化、科技推广与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服务的机构。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并纳税的法人单位;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惩戒“黑名单”;

  3.引进的科技成果所有权人为高校、科研院所(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4.为我区引进项目标的额2024年累计达到100万以上。

  四、申报材料

  1.2024年1月1日至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证明或协议(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

  2.申报单位与一方或双方签订的协议或证明文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引进科技成果项目落地的有效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

  3.申报单位从事科技服务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

  (1)提供至少3份2024年1月1日至今相关科技服务业绩证明资料,如服务合同或交易一方开具的有效证明;

  (2)提供至少5位科技服务从业人员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服务资质证明(包括人员简介、资质证明等),及本年度社保缴纳证明;

  4.石景山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持资金申报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见附件4-1);

  5.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并填写《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电子版,附件4-2);

  6.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附件4-3)。

  五、征集时间

  电子材料截止报送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到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1.现阶段申报单位统一通过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包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兑现操作手册》,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信息,对于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问题,一经发现,将被纳入失信记录。

  七、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 010-68863654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8699153

  (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附件:

  5-1.石景山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持资金申报表

  5-2.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5-3.承诺书

 

关于申请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持资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