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平谷区2024年专精特新企业认定资金奖励申报通知
2024年度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认定资金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平谷区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平谷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平谷区科信局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企业认定资金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内容
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对新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资金奖励,晋级补差,通过复审保持认定的不享受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1、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企业专精特新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工商关系在平谷区。
3、按时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年度信息。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平谷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类申报表》 (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统计报表中的“企业基本情况表”(表号101或201)
4、截止到上一月的完税证明(2024年度)
5、“专精特新”认定证书
6、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
7、企业区域综合贡献指标体系 (附件2)
8、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年度信息截图;
9、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10、企业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
1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已获得过区级财政资金奖励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资金奖励的企业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如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予以一票否决。
3、项目申报企业对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全面责任,对出现虚假材料问题,将取消享受资金奖励资格,已拨付的奖励资金予以追回,同时纳入企业“黑名单”管理,不再予以政府支持;拨付奖励资金时,如企业注册地迁出平谷区,不再予以支持;企业获得奖励资金后若工商关系迁出平谷区,则须退回所有奖励资金。
五、申报时间
申报期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受理单位:平谷区科信局 1520室
联系人:徐小菊 崔健豪 电话:69980623
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