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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9-12 09:07

【申报】昌平区2024年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征集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征集2024年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按照《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在昌平区依法完成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统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生物医药制品及器械制造业、智能化装备及零部件制造业中小企业,以及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的链主企业、龙头企业。

(二)申报项目建设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1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1.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

3.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

4.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5.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重点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上云用云、支持企业打造示范项目、支持企业采购“小快轻准”产品和服务、支持“链式”转型、支持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具体支持方向和内容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方式

‌ 为方便各单位灵活申报项目,提高申报效率和便利性,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优化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本批次采取“敞口申报方式”。

四、申报时间和流程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申报单位可随时登录“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chpsz.bichp.gov.cn)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4年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立即申报”查看详情,并按照《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修订)》(见附件)中的填报要求进行线上申报。未经线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已申报项目需根据后续通知及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五、联系方式

昌平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

010-60714906

010-52102686

 

附件1:《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4年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修订)》.docx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