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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3-04 10:26

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即将开始申报

2022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明确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标准”,并明确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8月1日前已被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继续有效。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到期后自动失效,复核时按新办法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2024年第2季度启动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预计3月份将发布申报通知,请相关单位注意申报要求!

 

2024年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八大要点

 

先确定合适的产品所属领域(大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 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 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产品收入:成立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比≥70%,近两年平均增长率≥5%。

核心技术和发明专利:拥有至少两项一类自主知识产权,请注意发明专利要与企业的主导产品、主导技术有相关联度,数量必须是2项以上。

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70% ,这是硬性要求,必须达标。

市场占有率:细分市场占有率>10%。

● 市场占有率可以第三方证明、企业自证。

● 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证明材料,参考:

(1)可找全国性行业协会出具专业的占有率证明报告并加盖公章;

(2)可找全国性知名咨询调研机构专业出具占有率证明报告并加盖公章;

(3)可找省级认可度高的行业协会出具专业的占有率证明报告并加盖公章;

(4)企业可根据细分市场公开数据(如券商行研报告或可信度高的机构数据),内部专业自证,并加盖公章。

研发机构建设: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 有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如: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 或者企业自建研发机构。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研发部门组织构架,内部建立研发部门的决议通知文件、科技人员花名册与全体研发人员社保证明、研发部门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介绍、研发部门人事任命书与人员聘任通知、研发部门研发设备清单明细表、研发部门内部研发整体照片与设备照片、研发部门研发成果等。

每年研发费:上年营业额>1亿元,近2年研发费用占比需≥3%;上年营业额5000万-1亿,近2年研发费用占比需≥6%;上年营业额<5000万,则需融资≥8000万元且研发费用≥3000万元。

● 近两年指的是这两年的每年研发费用占比都要达到要求;

● 资本化在当年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不算在研发费用,只看利润表中的研发费用。若审计报告利润表中无研发费用,则须有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

● 写一份关于这个指标的重要说明的自证文件,比如写清楚公司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什么作用,实现进口替代等。

● 需要提供上面所述的“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的对应证明凭证与资料。

 

2024年度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要求
 

一、专业化指标

1.企业成立3年以上;

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0%;

3.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

4.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5.截止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6.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7.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特色化指标

8.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

9.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

10.一般性条件(满足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如转让的,需超过1年)。

11.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一项):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12.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13.属于以下重点领域:

(1)从事细分市场产品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

(2)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3)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来源:科企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