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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9-28 10:13

@海淀企业 别错过这两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1、政策依据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2、政策内容是什么?

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适用条件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4、如何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

企业可以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开展基础研究税收政策试点

 

1、政策依据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开展基础研究税收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22〕17号)

 

2、政策内容是什么?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注册的居民企业,出资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北京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设立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益性基金的支出,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按企业适用的现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执行。

 

3、享受优惠的方式是什么?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申报享受流程:

1.预缴享受

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年度纳税申报享受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有关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后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