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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9-27 08:56

北京市各区专精特新系列奖励政策汇总一览(2022年9月版)

一、 东城区

对上一年度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对获得北京市隐形冠军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政策依据: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东政发〔2022〕7号)

 

 

 

二、西城区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西行规发【2021】1号)

 

 

 

三、丰台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扶持;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

政策依据:《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丰投促发〔2020〕5号)

 

 

四、石景山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80万元扶持;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扶持;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关于促进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五、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京技管[2020]43号

 

 

六、大兴区

对上年度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实施晋档补差;对上年度首次获得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 暂行办法》(京兴政发〔2022〕7号) 

 

 

七、密云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密政发〔2021〕31号)

 

 

八、通州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 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国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上市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经信局〔2022〕166号)

 

 

九、顺义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顺义区打造大中小融通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实施办法》

 

 

十、怀柔区

支持龙头企业、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发展。支持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居于全国前列的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一流仪器服务机构在怀柔科专精特新学城落户,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对经认定的企业或机构,根据入驻形式,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十一、门头沟区

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晋级补差。

对2022年1月1日以来从北京市外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除上述奖励外,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入区奖励,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政策依据:关于《门头沟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门科信文[2022]53号)

 

 

 

十二、昌平区

采取后补贴方式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或奖励,原则上当年项目次年拨付。每个项目申报单位每年仅限申报1个改造项目,且应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每个改造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后入选国家及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灯塔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入选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昌平区支持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