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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9-26 08:33

2022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评价及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2年9月,为引导北京市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那么,企业应符合哪些条件呢?

 

《通知》在“二、评价及认定标准”中要求:

1. 应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 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及认定标准。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的方式;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季度认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