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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1-20 13:30

【申报】河北省开展2022年第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省厅拟开展2022年第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专精特新”培育库中符合条件的培育企业;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制造强国战略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填空白”的“小巨人”潜质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在河北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

  (二)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2年及以上。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保持正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60%。

  (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五)企业注重技术或产品研发,研发投入占比超过2%,近两年研发投入连续保持正增长。

  (六)拥有与主业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包括注册商标、专利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拥有与主业相关的自主品牌。

  (七)企业不存在下列情况: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方式。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http://gxt.hebei.gov.cn/main/)填报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等纸质文本。

  (二)市局初审推荐。各市、雄安新区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工作。请务于2月21日前,在省厅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企业审核推荐工作,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报告、推荐汇总表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等报送省厅。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局、雄安新区改发局高度重视,抓紧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积极推荐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竞争能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苗子企业。

  (二)请各市对有效期内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简单更名申请,与本批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0311-87806198

  技术支持电话:0311-85866036、85866037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中小企业处

  附件:1.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推荐2022年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3.佐证材料(供参考)

            4.省厅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填报说明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及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