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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6-01-19 10:45

工信部专精特新培育办法修订四大变化

为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管理,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2026年1月16日,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进行修订。

新版认定办法有哪些变化和调整?我们一起来看。

一、名称变化

“创新型中小企业”名称变化,调整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优质中小企业定位

修订前名称

修订后名称

基础力量

创新型中小企业

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管理变化

专精特新培育管理更加具有针对性,新增管理要求:

工信部按年度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进行评价,对于评价得分较低的地区,采取限制推荐名额、控制数量增长等措施对评价得分较低的企业,加强重点监测

三、信息更新时间变化

变化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年度信息更新时间

每年430日前

每年5月31日前

 

四、认定标准变化

(一)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工信部将发布新版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新版标准发布前,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涵盖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继续按照原标准开展。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成立时间、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知识产权、评分表方面认定标准变化。

变化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成立时间要求

2年

3年

营业收入要求

1000万

1500万

研发费用要求

上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占营业收入比重≥3%

近两年研发费用均≥100万,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3%

知识产权要求

/

Ι类知识产权≥1项

评分表

按照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表评分≥60分

按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评分≥50分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营业收入、增长率、资产负债率、研发费用、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评分表方面认定标准变化。

变化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营业收入要求

≥1000 万

≥5000 万

增长率要求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5%

近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

资产负债率要求

≤70%

≤75%

研发费用要求

营收≥1亿,近2年研发费用占比均≥3%

营收5000万-1亿,近2年研发费用占比均≥6%

近2年研发费用 1200万,且每年占营收比重均≥3%

知识产权要求

Ι类知识产权≥2项

Ι类知识产权≥4项

市场占有率要求

≥10%

≥ 10%或国内前三名

评分表

/

按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评分≥60分

总体来说,不管是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还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抑或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都是政府助力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强力手段,是政策导向所在,可以让企业实现“名利双收”。

 


来源:今日政策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