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专精特新培育办法修订四大变化
为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管理,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2026年1月16日,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进行修订。
新版认定办法有哪些变化和调整?我们一起来看。
一、名称变化
“创新型中小企业”名称变化,调整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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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中小企业定位 |
修订前名称 |
修订后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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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力量 |
创新型中小企业 |
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
二、管理变化
专精特新培育管理更加具有针对性,新增管理要求:
工信部按年度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进行评价,对于评价得分较低的地区,采取限制推荐名额、控制数量增长等措施;对评价得分较低的企业,加强重点监测。
三、信息更新时间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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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内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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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信息更新时间 |
每年4月30日前 |
每年5月31日前 |
四、认定标准变化
(一)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工信部将发布新版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新版标准发布前,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涵盖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继续按照原标准开展。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成立时间、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知识产权、评分表方面认定标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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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内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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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要求 |
2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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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要求 |
1000万 |
1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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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要求 |
上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占营业收入比重≥3% |
近两年研发费用均≥100万,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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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要求 |
/ |
Ι类知识产权≥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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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表 |
按照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表评分≥60分 |
按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评分≥50分 |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营业收入、增长率、资产负债率、研发费用、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评分表方面认定标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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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内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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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要求 |
≥1000 万 |
≥500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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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要求 |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5% |
近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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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要求 |
≤7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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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要求 |
营收≥1亿,近2年研发费用占比均≥3% 营收5000万-1亿,近2年研发费用占比均≥6% |
近2年研发费用≥ 1200万,且每年占营收比重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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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要求 |
Ι类知识产权≥2项 |
Ι类知识产权≥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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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占有率要求 |
≥10% |
≥ 10%或国内前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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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表 |
/ |
按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评分≥60分 |
总体来说,不管是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还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抑或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都是政府助力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强力手段,是政策导向所在,可以让企业实现“名利双收”。
来源:今日政策必读
